马克思主义学院是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学与研究的部门,为了加强和改进科研工作,提高教师科研能力和水平,推进学院整体科研质量的提高,必须加强科研管理,现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科研工作
学院除了要完成全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人文素质选修课等教学任务以外,还必须承担科学研究工作任务。学院科研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科学严谨的学术规范,使理论研究更好地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
二、按要求申报科研项目
教师应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可采取个人申报及与他人联合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对于省级和省级以上课题,由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科、教研室组织申报并由学院统一向学校科学技术处及上级科研管理部门报送材料。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学院给予申报人员适当补贴。
三、按要求撰写并发表论文
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者每人每年至少要发表一篇论文;初级职称者每人每年撰写一篇论文。
四、实行科研奖惩制度
在政策允许和力所能及范围内,对按质按量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科研工作量者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完不成者实行一票否决,即年度不得评为优秀等级;三年未完成者,按学校规定给予处理。
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
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加各种学术、研讨活动,鼓励教师开展调研活动并撰写调研报告。鼓励教师对外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协作以及其它方式的科研活动。学院聘请专家对教师科研工作进行指导。
六、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努力提高科研质量
教师项目研究和撰写论文,要按照项目的设计,信守承诺,遵循科学研究的客观规律,按计划深入开展研究工作。项目研究人员要树立质量意识,将质量放在科学研究的首位,切实提高科研成果质量。要遵守学术道德,培养严谨的学术风气,严禁抄袭、剽窃别人已有的学术成果。
七、加强科研管理
教学科研管理科要切实加强对科研的管理,为科研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加强对项目研究的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能够按时、保质完成。要做好服务工作,沟通信息,及时指导,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要配合学校及有关管理部门做好中期检查工作。要做好项目研究的鉴定、结项、验收工作。要做好项目申报、项目结项、论文发表等的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