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在云漫湖校区善思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黄鑫权主持,院长杜凯、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王万江、副院长禹辉映、党委委员凌富亚出席,各科(室)负责人列席。
会上,黄鑫权逐字逐句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内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重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贵州省开展孙志刚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贵州省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杜凯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论述》部分篇目。王万江领学《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部分篇目。
黄鑫权以“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 为推进学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为题作研讨发言。他强调,纪律教育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学院党员干部要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不断提升明纪、遵纪、守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为学院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纪律防线。
杜凯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为题作研讨发言。他指出,组织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强大优势,党的组织纪律执行得好,党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得到有效发挥,党的正确的路线方针才能得到贯彻执行,党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广大党员干部应认真学习有关组织纪律的规定,人人知敬畏,个个守底线,不触“高压线”,真正将组织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王万江、禹辉映、凌富亚分别以“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需处理好四对关系”“严守纪律规矩 强化使命担当”“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题作研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