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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体备课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8 浏览次数:

一、各个教研室要坚持集体备课制度,一学期不能少于两次,力争每两周开展一次集体备课活动。

二、每个教师必须按规定参加教研室的集体备课活动,除特殊情况外,不能请假和缺席,各个教研室要把教师参加集体备课的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三、集体备课人员主要由担任本课程的教研室全体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组成,可以邀请学院领导、其他课程的专家参加。

四、集体备课时要有主持人、主备课人、记录人,主持人一般由教研室负责人担任,主备课人一般由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主备课人也可以由青年教师担任。集体备课时由记录人作记录,每次集体备课结束,主持人、主备课人、记录人、参加人员要签字。

五、集体备课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研究和熟悉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制定详细贯彻执行教学大纲的实施方案。

2、讨论研究教材每章的教学重点、难点和疑点,形成较为统一的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3、讨论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思考题等。

4、探讨教学改革,相互交流和介绍教师个人在教学工作中的体会和经验,帮助青年教师解决教学上的疑惑。

5、根据学生对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提出加强改进和提高的措施与办法。

6、讨论研究考试、考查范围的出题范围,题型和阅卷标准,以及阅卷后对试题的分析,查找教学上存在的问题。

六、集体备课每学期期纳入学院、学校教学中期检查及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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