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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听课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8 浏览次数:

一、教研室负责人制定听课计划,安排听课时间、听课教室和听课内容。

二、学院实行多层次的听课制度。除实行学校统一要求的三级听课制度外,学院青年教师每学期都应参加听课(不少于10学时)。新进教师第一学期原则上应对口选择1~2名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实行“全程听课学习”,并要求听课教师撰写听课笔记。

三、教研室每学年应组织安排1~2次教学观摩或者集体评课活动,加强教研室教师之间的了解、交流、切磋,通过相互间的评议,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推动我部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四、实行听课登记制度。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科、教研室负责人每次参加听课,都要认真填写《贵州医科大学三级听课记录册》;每次参加听课的教师也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学期结束时,由学院负责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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